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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业务再曝风险 证监会首提全面禁止(4)

2017-05-21 23:32:15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基金业协会备案信息显示,“新沃基金-乾元2号资产管理计划”于2016年9月23日备案,为“一对一”专户产品。 新沃基金是一家次新基金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由新沃集团和新沃联合共同发起成立,前者持股70%。官网显示,新沃基金目前共有新沃通宝、新沃通利、新沃通盈、新沃鑫禧等几只公募基金产品。

上述券商机构金融部总经理认为,不得让渡管理责任,意味着券商、基金子公司未来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包括特定资产管理业务,都是主动管理型的,券商、基金子公司必须承担对投资标的的筛选、尽职调查、投资管理等职责,不能依靠像现在委托人发出投资协议、委托人代理投资管理等等,都不再允许。

“本来一对一通道两方协议约定了管理人的责任,对于交易第三方来说,或者其他客户来说是不知道你是通道。禁止通道业务,还是明确了管理人要承担起主动管理责任来。”上述公募基金副总经理认为。

“一般母公司公募做得好的,不会大力发展专户通道业务,因为怕影响自身的公募业务。收费上来看,通道分标准化和非标,信托主要是非标,目前资管和信托相比没有优势。”上述基金子公司资管人士也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预期未来还会有具体操作上的指导,增量肯定是不能做了,那存量怎么处理。”上述券商机构金融部总经理也提醒,而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发生风险,法律层面上,券商和基金公司的资产计划或特定资产管理计划是法律主体的责任,就有成为原告或被告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