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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再次启动若干钢铁行业重大兼并重组(4)

2017-05-12 18:05:19    发改委网站  参与评论()人

(八)深入细致做好职工安置和社会稳定工作。继续将职工安置作为重中之重,工作措施要深入细致到位,确保职工有安置、社会可承受、民生有保障。进一步摸清涉及职工底数,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制定和落实职工安置方案。支持企业多渠道分流安置职工,挖掘内部转岗分流潜力,落实好稳岗补贴政策。加强对失业人员再就业帮扶,强化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做好社会保障衔接。加大对困难人员援助力度,重点加强对“4050”人员帮扶,解决好零就业家庭问题,帮助特困地区和特困群众解决生活困难,发挥好社会保障和生活救助的托底作用,确保没有能力再就业人员基本生活。实施对东北等困难地区就业援助行动,指导和推动资源枯竭地区培育发展劳动密集型接续产业,推进创业服务载体建设。加强风险防范,完善并落实应急预案,及时协调解决职工安置中的突发情况,预防和妥善化解群体性事件。

(九)稳妥处置资产债务问题。区别不同情况,发挥利益相关方的主体作用,积极探讨有效的债务处置方式。落实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金融债权债务问题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措施,细化更加具体的操作方法,加强对债权债务处置工作的指导。继续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制度,做好金融债务重组和市场化债转股,妥善化解债务危机,有效支持困难企业脱困发展。对所涉及的国有资产处置和原有土地再利用等相关政策进行明确细化。进一步落实有保有压的金融政策,对优势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升级改造和转型发展项目给予积极支持,满足合理资金需求,停止对落后产能的金融支持。出台剩余矿产资源处置办法。坚持市场机制原则,避免各种类型的逃废债,有效防范道德风险。

(十)大力推动企业兼并重组、优化布局和转型升级。鼓励优势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兼并重组力度,推动钢铁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再启动若干钢铁行业重大兼并重组,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钢铁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加大钢结构建筑推广应用,促进钢铁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出台煤炭行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鼓励煤矿之间通过兼并重组、减量置换和产能指标交易等市场化方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培育和发展先进产能。鼓励对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实施方案以外的煤矿进行减量重组。加强跨地区去产能协作,引导产能向资源条件好、竞争能力强的地区和企业集中,实现产业布局优化。培育发展新技术新产品,通过技术进步实现产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