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正文

发改委:再次启动若干钢铁行业重大兼并重组(2)

2017-05-12 18:05:19    发改委网站  参与评论()人

坚持以更明确的标准科学精准去产能。进一步摸清情况底数,梳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明确去产能目标重点,精准施策、定向发力,不搞“一刀切”、“推平头”。以更加严格明确的标准,确保绝对落后坚决退出,相对落后加快退出,过剩产能引导退出,为先进产能腾出市场和发展空间。

坚持依法依规、严抓严管去产能。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坚决依法取缔“地条钢”,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控制新增产能,杜绝态度不坚决、行动不迅速、工作不落实的情况,决不允许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决不允许已化解的过剩产能死灰复燃,决不允许对落后产能搞等量置换,对顶风违法违规的,要作为负面典型,从严从重追究责任,真正起到警示作用。

坚持远近结合、统筹兼顾去产能。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将去产能与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培育发展新技术新产品,促进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提升产业的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在解决当前突出矛盾的同时,形成化解和防范过剩产能、培育支持先进产能、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统筹协调,精心做好2017年钢铁煤炭去产能工作

(三)坚定不移处置“僵尸企业”。将处置“僵尸企业”作为化解过剩产能的牛鼻子,抓好推动钢铁行业重组处置“僵尸企业”工作方案的落实,实施煤炭行业“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方案,做好“僵尸企业”分类处置。对于长期停工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没有生存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僵尸企业”,加快实施整体退出、关停出清、重组整合。

(四)以更加严格的标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环保、质量、技术、能耗、水耗、安全等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依法依规提高相关标准,分别制订更具体的实施方案。钢铁方面,严查400立方米及以下的炼铁高炉(符合《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的铸造高炉除外)、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30吨及以下炼钢电炉(高合金电弧炉除外)等落后产能。煤炭方面,加快退出长期停工停产的煤矿,安全保障程度低、风险大的煤矿,没有条件增加安全投入、失去改造升级价值的小煤矿,以及违法违规和不达标的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