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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新政:商品住宅用地一律拍卖出让(4)

2017-05-04 18:34:38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六)完善房地产开发用地调控机制。综合考虑经济发展、土地资源、市场需求等多种因素,对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下同)每年房地产开发用地实行计划供应。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市场形势,研究调控对策,提出土地供应意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四、加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监管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强化政策落实,保证土地资源配置管理改革扎实有效推进。

(二)加强考核评价。

1. 由市发改委、市国土局研究制定单位GDP耗地率考核办法,对各区(市)县政府分年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定期公布,并作为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重要参考。

2. 由市政府督查室、市国土局对各区(市)县前五年国有建设用地平均供地率进行考核。未达60%的,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暂停建设用地报征。

3. 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制定考核办法,对重大基础设施用地、社会事业项目用地和其他产业化项目用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由市经信委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构建工业用地亩产效益评价体系,确立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对各工业园区和工业企业进行评价考核;由市国土局结合规划部门对规划条件执行情况、建设部门对建设条件执行情况、其他部门对项目产业发展和建设要求落实情况的核实意见,对土地出让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相衔接。

(三)强化宣传引导。开展形式多样的节地宣传教育活动,做好相关政策解读,扎实推进实施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成功模式,促进各区(市)县相互沟通交流,确保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措施落实到位。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5日

关键词:成都楼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