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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价值创造地征税,中国升级反避税“装备”(4)

2017-04-11 23:20:43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部署今年工作时表示,深度参与国际税收改革和治理,严厉打击国际逃避税行为,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完善我国国际税收治理体系。

张宇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中国加大打击跨国企业逃避税力度是大趋势,其他国家的税务机关也是如此。未来跨国企业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国与国之间税收博弈将会越来越多。

“中国税务机关打击跨国企业逃避税行为的广度和深度将明显提高,比如6号文不仅关注那些关联交易金额大、长期亏损的企业,还重点关注利润水平与其所承担的功能风险不相匹配或分享收益与分摊成本不相配比的企业,关注范围更广;而调查深度也不再只是关注单个纳税人利润水平,而从交易安排入手还原交易,进行特别纳税调整。”张宇称。

近些年中国反避税对税收贡献快速增长。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2005年中国反避税对税收贡献仅为4.6亿元(以下“元”均指人民币),2015年这一数字达到580亿元。

在打击跨国企业逃避税行为下,一些在华大型跨国企业补缴税款。比如2014年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补缴相关税款4.52亿元及滞纳金0.65亿元;微软补缴税款约8.4亿元;2015年跨国IT巨头“A集团”补缴的14亿元税款,是我国公布反避税额度最大的案件。

张宇建议,面对中国逐步完善的反避税法律体系,跨国企业应该提高自身的转让定价等管理水平,事先做好合理规划,规避税务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廖体忠去年底撰文称,为落实BEPS行动计划和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下一步中国还要继续推动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完善,比如,金融机构与税收管理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境外所得税抵免制度的完善、受控外国公司制度的细化、所得错配国际规则的引入、资本弱化规则的修订、企业集团成本费用分摊规则的完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