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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给小米估个什么价 想象的价值:非网络的和网络的

2018-07-02 09:08:10    经济观察报  参与评论()人

显然,不同类型的企业能够带来的收益想象空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因此它们的估值差异也就会很大。

如果一个企业是做硬件制造的,那么它未来的收益状况很容易被想象出来:整个市场有多大、一个企业的成长速度大致会怎么样、生产一单位产品的成本是多少、卖出一单位产品能得多少利润,这些参数基本都可以确知,因此其估值就比较直观。

但是,如果涉及到了“网络”,相关的规则就会发生很大变化。那些在传统企业估值中十分重要的参数就变得不再重要,而用户规模,或者说对用户规模的想象则会成为估值的关键。

如果要寻找这种估值传统的源头,那么我们大体可以追溯到罗伯特·梅特卡夫(RobertMetcalfe)。在互联网领域,出生于1946年的梅特卡夫可以称得上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大人物”——作为一位科技人员,他提出了“以太坊”的构想;作为一名实业家,他创立了3com公司;而作为一名思想家,他还留下了大量关于互联网本质的思考。

上世纪80年代时,梅特卡夫的主要工作是运营3com公司。当时,该公司主营一款网卡,但其销售业绩却一直平平。为了打破销售上的僵局,梅特卡夫叫来了公司的销售人员,亲自向他们传授了一套游说客户的方法:不能只向客户介绍网卡有什么用,而要尽力说服他们网卡的价值会随使用者的增加而获得大幅提升。梅特卡夫指出,像网卡这种具有网络性质的产品,其价值会和使用这种产品的用户数量的平方成正比,因此尽管早期的使用者们会认为产品的价值不足以抵偿成本,但只要用户的总数上去了,他们会逐步发现自己其实是赚了。

今天的我们已经很难考证当年的梅特卡夫本人是否相信自己的这套说辞,但可以肯定的是,这套说辞确实让3com公司的业绩获得了明显的改观。更为重要的是,经过3com公司销售人员的普及,“网络价值和网络使用者总数的平方成正比”这一理念开始深入人心。十多年后,未来学家乔治·吉尔德(GeorgeGilder)在自己主编的《吉尔德科技月报》中引述了以上论断,并将其命名为“梅特卡夫定律”(Metcalfe’sLaw)。“梅特卡夫定律”的提出明显丰富了人们对网络产品价值的想象。现在,只要一个公司的产品被认定为具有网络性质,那么其可能的用户规模就会成为其估值的最重要依据。不仅如此,估值者们还在这一定律的基础上创造出了更多的内容——在很多人看来,由于人们对网络产品的评价是随着其用户数增加而增加的,因此一旦用户数量被启动起来,这种增加就是迅速而持久的。正是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网络企业的估值通常会比其他企业高得多——不仅高于传统的理解,甚至比严格按照“梅特卡夫定律”进行的估值还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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