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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宣布暂停企业购房:购新房后再行甩卖利润空间大

2018-06-27 09:33:2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短短三天时间(6月24日至26日),西安、长沙、杭州相继出台暂停企业(企事业)单位购房的政策,引发业内外关注。那么,在限购、限售、限价等政策的叠加作用下,这些企业购房的动机是什么?企业购房与自然人购房又有什么区别?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此前一段时间,企业可以直接获得购房资格,并且没有限售期。此外,上述三个城市新房与二手房价格存在比较明显的倒挂现象,企业买卖房屋存在较大利润空间。企业在出售房屋时,还可以通过股权变更或连同公司一起转让等方式交易房屋,以规避多种税费。不过,在摇号买房实施后,企业团购买房的情况明显减少。

房价倒挂催动企业买房

率先出台限制企业购房政策的是西安。

在“摇号门”事件后,西安开始启动公证摇号。6月24日,西安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交易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在限购区域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商品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禁止企业买房。西安市房管局负责人解释称,这是为了“防止以企业名义投机炒房”。

此前,以企业名义买房的情况并不鲜见。西安某房企员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实施摇号买房之前,她所在的公司就遇到过几次企业团购。买方以公司名义打包买下一栋楼,开发商一般会给1~2个点的优惠。开始摇号买房后,企业团购买房的情况就基本没有了,注册公司买房也多是为了让外地人拥有买房资格。

继西安后,6月25日,长沙出台政策,其中提到:“暂停企业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后方可转让”。6月26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出台政策,宣布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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