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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酒集团混改方案获正式批复 改革顶层设计初步到位(3)

2018-01-02 10:57:11  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参与评论()人

激发活力,才能释放潜能。改革是激发活力的唯一选择。

有着上万名员工的汾酒集团,改革的每一步都“牵一发而动全身”。为使企业发展“蹄疾步稳”,改革路径围绕着“两条主线”全力推进:

在体制改革方面,汾酒集团紧紧围绕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以汾酒上市公司为平台,将集团公司优质存续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有效解决集团内部同业竞争问题。引进有实力、有渠道的战略投资者,实现引资、引智。探索实施股权激励、管理层持股和员工持股计划,形成多元制衡的股权结构,进一步推动股权多元化。在此过程中,彻底剥离“企业办社会”等职能,减少管理层级,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广受业内关注的《汾酒集团体制机制改革整体推进方案》及其子方案(也称“1+35”方案体系),其中1个整体方案已经出台,35个配套子方案也已经完成了28个。《汾酒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框架方案》已获得正式批复,标志着“汾酒改革的顶层设计已初步到位”。

在机制创新方面,汾酒集团以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为抓手,充分放权、放管结合、以管制放、以放促管,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机制障碍,科学选人用人,解放和增强人才活力。以营销改革为突破口,一次性下放了机构设置、人事调配、考核激励、投资决策等12项权利,同时明确了奖惩措施、负面清单,制定出台了关于考核、激励的一系列办法,从机制上充分激发了营销单位内部自主力和活力,真正实现了营销系统的“松绑”“加压”。

汾酒销售公司“组阁聘任制”的实施,为营销政策“松绑”和创新发展提供了动力,通过集体解聘汾酒销售公司经理层、部门负责人及基层干部职务,采用组阁式聘任的新机制和具有汾酒特色的模拟职业经理人制度,在不改变现有身份和职级的前提下,实现责权利对等、差异化薪酬和契约化管理,切实做到了岗位能上能下、收入能高能低、员工能进能出,充分调动了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汾酒集团还将党建工作考评、人事制度改革与机关作风建设挂钩,建立了机关作风评比最后3名的单位负责人行政降级的动态奖罚机制,目标直接锁定为“庸者下、劣者汰”。按照规定,汾酒集团所有机关处室每年均参与作风建设考核,由全体部门进行打分,排名最后3名的单位和负责人将被处以行政降低一级的处罚,如下一年度考核评比时继续位居后3名,则继续降级。规定还相应明确了“进步条款”,即该单位如果在下一次评比中评价较高,则单位和个人可以恢复原先的行政级别。在“汾酒速度”已经形成的背景下,“后3名降级”这一动态化考评机制,既让落后者知耻而后勇,又勉励先进者保持清醒继续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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