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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深层次的体制问题 最终要靠企业制度来解决

2017-09-30 08:42:0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目前两种企业制度“并存”,但绝不是两种企业制度“并重”。现代企业制度是改革的方向,传统和国有企业应逐渐向公司制度转型、在条件具备时要加速转型。因为与管资本对接的不是传统国有企业,而是混合所有制的股份制公司。

国企“转制”的关键是“转”。在这过程中清晰界定两种企业制度十分重要。因为这涉及政企关系的转轨、监管制度的转轨和治理结构的转型。为此,在强化国有资本所有权管理的同时,对市场主体的分类和称谓应该及时由“所有制”转向其企业所遵循的制度:依照企业法调节的企业仍称作“国有企业”。按公司法调节的统称作“公司”,政府对他们一视同仁。这不仅有利于国有企业转制,而且有利于消除所有制鸿沟。这将是对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

(本文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党组书记陈清泰9月23日在“第二届野三坡中国经济论坛”的演讲速记整理而成,题目为编者所加,未经本人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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