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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深层次的体制问题 最终要靠企业制度来解决

2017-09-30 08:42:0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日前,“第二届野三坡中国经济论坛”在野三坡成功举行,本次论坛以“改革推动力”为主题。今日本版专栏刊登陈清泰、黄群慧、周放生有关“国企改革”的主题演讲,以飨读者。

国企深层次的体制问题最终要靠企业制度来解决。目前国有资产有两种实现形式,也就是实物形态的企业和价值形态的资本。两种企业制度就是企业制和公司制,相应的政府也有两种管理方式,那就是管企业和管资本。到目前为止,在产业领域,顶层国有企业大多数仍是受企业法人来调节,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型,政府管企业的体制受到越来越严峻的挑战。

为了改变政企不分,政府也曾试图在企业法和管企业的体制框架内找到一种“管而不死、放而不乱”的“度”,但是多次尝试并不成功。因此在漫长的二十多年间,我们一直在“放”和“收”之间徘徊,没能摆脱“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魔咒。

国有企业的转制是什么?那就是由有企业法规范转向由公司法调节,推进顶层国有企业的整体改制,从企业法变到公司法,从行政隶属关系转变为股权关系。

从某种意义上说,当前国企改革的主导方面已经不是国有企业的自身,而是在国家层面推进国有资产实现形式的资本化,这次国有企业再改革的命题不是政府机构“如何改进对国有企业的管理”,而是由“管企业”转为“管资本为主”。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理论的重大突破,是当前深化改革重要的突破口。

国有资产资本化是化解诸多矛盾的关键。管资本就是改革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实现形式,由实物形态的国有企业转向价值形态、可以用财务语言清晰界定、有良好流动性、可以进入市场运作的国有资本。国有资产资本化可以实现三个目标:

一是国有企业进行转向拥有资本(股权),并委托专业投资运营机构持有和运作,这样就隔离了政府和企业的直接产权关系,从体制上为政企分开建立现代公司治理奠定了基础,有股东没有“婆婆”,对企业来说是又一次的解放。

二是国有投资机构的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分离,这就解脱了国有资本和特定企业的捆绑关系。企业自主决策做强做大、国有资本追求投资收益有进有退,构成了相关但不受约束的两个自由度。资本化是对国有资产流动性和效率的一次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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