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产经 > 正文

十年“掐架” 南北“稻香村”商标之争走到线上

2017-09-30 07:46:02    工人日报  参与评论()人

当年4月初,苏稻表示,苏稻是“稻香村”字号的创立者,是糕点食品类“稻香村”商标的唯一持有者。

对于苏稻持有“稻香村”这一商标,北稻方面并不否认。不过,北稻表示,苏稻持有的“稻香村”商标是圆形的图案,里面是由“稻香村”和“DXC”组合成的图形,与北稻注册的手写体“北京稻香村”商标有明显的区别。因此,苏稻不得使用手写体“稻香村”,如要使用,则需加上“苏州”字样以示区别。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告诉本报记者,解决两家企业当前纠纷的一个可行方案就是细分商标的标识,使双方的商标更容易区别开来。

今年8月,持续数年的加多宝、王老吉“红罐”凉茶包装之争落幕,最终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的“共享”红罐包装结局。苏稻方面也表示,希望双方能够携手发展稻香村这个品牌,做强中华老字号。但苏稻副总经理杨国印告诉记者,对于苏稻来说,要在“稻香村”前面加注“苏州”字样,“把一个全国品牌变为地方品牌是难以接受的”。

目前,该案法院还没有作出裁判。盘和林指出,商标争议越拖对企业的伤害越大。因此,他认为,司法途径是解决商标争议的最好的道路。“如果通过司法裁判的话,短期来看,可能有一方会在市场上受伤。但从长远来看,这有助于企业更加重视商标,重视商标这一无形资产的产权界定。”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