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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掐架” 南北“稻香村”商标之争走到线上

2017-09-30 07:46:02    工人日报  参与评论()人

据苏稻相关责任人介绍,目前苏稻在天猫、京东、1号店等自营平台连续四年行业内销售第一,苏稻在电商渠道的销售占比逐年提高,目前已近总销售量的30%,“如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可能对苏稻造成损失预估超过1亿元”。

  “老字号”十年之争渊源何在

“稻香村”商标之争在北稻、苏稻两家企业间已持续多年。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盘和林对《工人日报》记者表示,这是原有地域格局随着市场的变化而逐渐被打破从而引发的。

苏州稻香村和北京稻香村同为传统老字号,苏稻1773年始于苏州观前街,北稻1895年在前门大栅栏观音寺外大街开店。

1996年,北稻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稻香村”商标。2004年3月,苏州稻香村食品厂与“稻香村”商标权人河北保定稻香村新亚食品有限公司、北京新亚趣香食品有限公司申请成立苏州稻香村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此时,“稻香村”文字及图形商标几经转让后,归到了“苏州稻香村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名下。

2006年,苏稻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扇形稻香村商标,商标局予以核准。2008年,苏稻曾授权北稻在糕点上使用“稻香村”商标。北稻在被许可期间申请注册了包括糕点类商品的“北京稻香村”商标。

2009年,北稻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议,认为苏稻申请注册的扇形商标是刻意模仿自己在先注册的“稻香村”商标。商评委经复议后认为,苏稻所申请的注册商标为类似商品的近似商标,不予核准。

苏稻不服,官司最后打到了最高法。2014年,最高法经审理后驳回了苏州稻香村公司的再审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考虑到如果予以注册异议商标,一方面将会破坏业已稳定的市场共存格局,导致“稻香村”标识之间的混淆或误认,最终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另一方面也不利于苏稻和北稻划清彼此商标标识之间的界限,不利于各自企业的发展壮大以及稻香村品牌的进一步提升。

目前苏稻仍然使用“稻香村”手写体商标。2015年9月,北稻就苏稻商标侵权行为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停止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

  “红罐”共享了,“稻香村”呢?

两家“稻香村”并非第一次对簿公堂。

在北稻注册手写体“北京稻香村”商标之后,2016年3月底,北稻将苏稻旗下三个公司以侵害商标权纠纷和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苏稻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必须在“稻香村”前面添加“苏州”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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