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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价格行为有了“指南”(2)

2017-08-02 08:32:09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4月,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民政部印发《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明确“坚决杜绝中介机构利用政府影响违规收费”等要求。

5月16日,民政部发布了《关于清理规范已脱钩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的通知》,要求清理规范2017年4月30日前已脱钩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含民政部直接登记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的涉企收费,共152家。各业务主管单位负责清理规范其他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明确提出违规收费行为,必将取消。

“相比《关于清理规范已脱钩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的通知》,《指南》将其涉及到的可能涉嫌违法的以及合法的行为予以更详细的明确。”

《指南》和价格法、反垄断法等法律“刚柔相济”,对于规范行业协会价格行为一起起到监督、约束作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对法治周末记者说,因为行业协会是政府与企业间的重要纽带,不仅为相关部委提供大量的行业数据,且帮助企业解决现实问题,协调企业间、行业间矛盾等,其作用不可或缺。

“《指南》甚至带着些许‘慈母意’。”刘俊海说,不但列举法律风险高的价格行为及处罚,也相当详细地列举了可以做什么、鼓励做什么,由轻到重区分档次。例如,第四条,要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开展价格和反垄断法律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第五条告诉行业协会哪些没有法律风险,第六条是风险较小的行为,第七条是涉及法律风险较大的行为,第八条列举的是法律风险很大的价格行为,第九条到第十二条,列举的是法律风险极高的价格行为。

“因此,《指南》是较为柔和的监督监管手段,其目的还是为了兴利除弊,让行业协会见贤思齐,慎独自律。”

“另外,除了让行业协会回归市场秩序维护者的身份,这也是为了确保价格机制改革能更好落地生根。”刘俊海表示,前不久发改委发布《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进一步缩小政府制定价格的范围,完善制定价格依据,强化公众参与决策等等方面的内容。将价格机制改革提到很重要的位置上,甚至可以说是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价格机制改革是《指南》出台的一个重要背景,同时也意味着行业协会价格行为也将朝着价格机制改革的道路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