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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夺400亿项目 信达与庄胜上演“农户和蛇”现实版故事(4)

2017-06-13 18:48:39      参与评论()人

  2011年12月,信达投资将信达置业65%股权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但最终因无人摘牌而流拍。2012年9月28日,信达投资将信达置业100%股权再次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

  一个月后,中信国安通过公开摘牌,以承债式收购方式取得了信达置业的100%股权,并表示同意履行挂牌要求的信达投资对庄胜地产的全部相关义务,保证庄胜以1亿元增资入股项目公司20%股权的手续办理,继续支持并积极配合庄胜地产。

  中信国安在接手的5年间,累计投入150亿元以上进行拆迁、规划和建设,项目施工建设全面推进。2017年3月22日信达置业取得庄胜二期A-G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从当时的“毛地”状态到如今的场光地净,项目增值自不待言。

  另一方面,这些年北京房地产市场进入了高歌猛进的暴涨时代,北京二环内房价已从2009年的2万元左右涨到如今的10万元以上,地处二环内黄金绝版地段的庄胜二期项目更是不言而喻,最保守估值也是远超300亿元以上,甚至400-500亿元。这是一笔诱人的财富,为以后的波折埋下伏笔。

  惊天大逆转的官司

  这看似是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但庄胜地产对于信达转让信达置业股权,表示反对。

  2013年庄胜地产发起了两起诉讼,先是要求解除信达向中信国安转让股权的合同,而后撤诉又起诉要求解除之前与信达的债务重组系列框架协议。

  2013年4月29日,庄胜地产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信达投资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出售信达置业股权并由中信国安承继信达投资与庄胜地产签订的协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的行为无效;判令信达投资继续履行与庄胜地产签订的《框架协议书》及相关补充协议。同年8月26号一审开庭后,因无法达成目的,庄胜地产10月24号撤诉。

  2013年10月30日,庄胜公司向北京市高级法院起诉。庄胜公司以信达投资、信达置业、信达北分为被告,请求解除《庄胜二期A-G地块项目转让合作框架协议书》,并要求信达置业向其返还庄胜二期A-G地块项目权益,同时要求信达投资向其支付违约金10亿元。

  2014年12月18日,北京市高级法院作出(2013)高民初字第04405号判决。法院判决认为,依据公司法认为信达转让股权之前通知了庄胜,而庄胜并未按公司法行使优先购买权,所以应视为庄胜同意股权转让行为,由于过程中信达、中信国安全力支持庄胜入股20%的手续办理,因而不构成协议中的恶意违约,因而,判决庄胜败诉并支持了信达置业要求庄胜地产开具发票、移交拆迁资料的全部反诉请求。

关键词:信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