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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北京二环400亿元地产项目之争(6)

2017-05-14 08:04:15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2012年11月1日,中信国安与信达以13.6亿元价格正式收购信达置业全部股权,并承接对庄胜的27.3亿元债务。2013年4月2日,北京市住建委批复了信达置业7个地块危改项目立项,这意味着庄胜地产入股信达置业的门槛已经扫平。

此前由于庄胜作为外资公司,在项目没有立项前,无法增资入股至信达置业兑现其20%的股权,期间庄胜曾多次催促信达办理立项事宜,但信达迟迟未办妥。

信达投资表示,合同里约定庄胜也可以指定第三方增资入股。“2010年以后信达投资曾多次发函给庄胜地产催促庄胜指定第三方增资入股,但庄胜一直拒绝。”

张沛认为,双方签署合同中虽然指明,为避免庄胜外资公司身份带来的入股不便,庄胜可以选择第三方自然人代持股,但这是庄胜的权利,而不是必须履行的义务,而且信达一直没有给庄胜创造转入条件。

2013年5月和12月,信达置业两次发函并附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督促庄胜地产到北京市商务委办理预核准手续,并落实20%股权事宜,同时要求庄胜地产项目转让款发票和移交项目拆迁资料。庄胜均没有回应。

张沛表示,信达投资、信达北分和庄胜签署的框架协议中明确约定,庄胜地产入股的信达置业必须为信达投资全资子公司,中信国安成为信达置业股东后,虽然继续履行信达投资承诺,“协议规定是和信达投资合作,既然主体发生变化,我就有权不与中信国安合作。而且当初设定庄胜入股的信达置业必须是信达投资全资子公司,是因为我们只相信信达。”

2013年5月27日,庄胜地产第一次将信达投资和中信国安推上北京高院被告席,要求法院撤销关于信达置业股权转让协议。北京国安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信达置业董事长范睿表示:“庄胜把我们告上法庭,后来发现其实案件是他们和信达之间发生,就撤诉了。”

2013年12月,庄胜地产再次将信达投资、信达置业和信达北分起诉至北京市高院,双方矛盾全面爆发。

庄胜一审败诉 二审逆转

在第二次将信达投资及信达北分、信达置业推上被告席后,庄胜地产请求判令:第一,解除三方签订的框架协议和补充协议三;第二,信达置业向庄胜返还7个地块项目权益;第三,信达投资支付信达地产10亿元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