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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丽传媒影视第一股梦很丰满,刚及格的现实很骨感(4)

2017-05-08 10:12:31    搜狐媒体平台  参与评论()人

财务数据显示,新丽传媒2013年及201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45.72%和47.62%,净利润增长率2013年高达55.55%,2014年猛降至3%。

报告期内,公司的影视剧综合毛利率自2012年起至2015年1-6月分别是54.95%、64.20%、50.38%、52.55%,行业平均毛利率则分别为54.95%、64.20%、50.38%以及%41.80%。从表中可以看出,影视公司整体行业毛利率较高,新丽传媒处于行业平均水平。

成长性是创业板公司主要关注的重点,主板公司关注较少。但从财务数据来看,新丽传媒的营业收入表现上佳,毛利率维持稳定,而净利润的增长率稳定性堪忧。

规范运作6分(总分10)

扣分理由:审核期内曾发生股份转让

新丽传媒目前的运作制度较为完善,然而从股东更迭的规范性来看,存在设立以来新增股东较多的问题,且第二大股东为存在业务竞争的上市公司光线传媒。

招股说明书显示,新丽传媒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运作制度,且提交招股说明书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上市前没有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的行为。

2015年证监会发布新丽传媒IPO文件的反馈意见,其中关于规范性的问题中有一点值得注意。申报材料显示,2013年10月,王子文将其持有的27.642%股权全部转让给光线传媒。股权完成转让之后,国内影视公司大佬光线传媒成为新丽传媒的第二大股东,持股27.64%。

对于IPO前夕股权转让的原因,新丽传媒在后续更新的招股书中称,本次转让系因王子文一直都有移民的意愿,基于国内影视行业禁止外籍人士持股的政策限制,需要进行股权转让。

原则上来说,股份有限公司在IPO申报期间,不宜再发生股权转让。有分析人士指出,如果发生,中介机构应重新履行尽职调查责任,原则上需要撤回申请文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和内部决策程序后重新申报。

募投项目14分(总分20分)

扣分理由:盈利前景佳,但存在风险。

由于当前电视剧投资的风险较大,日益增长的明星片酬大大增加了制作成本,新丽传媒能否按预期实现盈利仍存风险。

新丽传媒本次拟募集资金9.2亿元,将以补充影视剧业务营运资金为目的。招股说明书显示,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为实现影视剧产能目标需要补充的影视业务运营资金总额为9.202亿元。

关键词:传媒影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