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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国发院副院长黄益平:中国金融监管可以考虑“双峰”模式(5)

2018-02-27 09:26:35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这也引发了一个问题,就是如果我们要改革,未来应该怎么改?我简单的提供一个思路,我们对各国都做了相同的监管有效性的指数。我们的一个简单的结论似乎看到是“双峰”模式相对比较稳健一些,很多人不同意这个看法,不同的国家监管模式可能是不一样的。但是从我们得到的一个结论来看,我们觉得似乎是有道理,就是把行为监管和审慎监管适当的做一些区分,可能对于支持金融稳定是有益的。

讲了这五个方面的因素以后,我们也做了一个关于系统性风险的指数。我们可以看到,2007年、2008年以来一直在持续上升。但是到了最近这一两年似乎有所回落,这可能跟我们的经济稳定,跟我们的监管部门采取的一些政策有关系。但是总体来说,还处于比较高的水平。尤其是我们看到2017年的时候,其实是在往上翘。所以我觉得,系统性风险的问题显然还没有过去。

对于怎么办,我们简单的结论是,防范系统性的金融风险需要系统性的策略。我们过去对金融风险采取了很多措施,但是很多措施似乎都是各自为政,各个部门,互联网金融出现的问题采取了一些措施,理财产品出现了问题就采取一些措施。可能还是更多的需要从宏观,从顶层设计的角度来考虑这个问题。具体而言,我们提了大概五个相关的建议:

第一,最重要的是要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当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一是定价,二是配置。特别重要的是要强化市场继续、打破刚性兑付、消除政策扭曲、出清僵尸企业、发展资本市场。

第二,要强化政策统筹。我猜测金融委主要是做这样的工作,比较重要的可能是统一标准、全覆盖和政策协调。政策协调可能也包括现在防风险政策的协调,现在很多人担心,各个部门都在采取措施防范风险,最终会不会捅出一个比较大的问题,共振这个问题。我们曾经建议在这样一个协调机制里面,如果是“一行三会”的格局不改变,也许可以通过三个工作委员会的协调机制来开展工作,货币政策委员会、金融稳定委员会和金融政策委员会。

第三,我建议监管框架本身可以考虑“双峰”模式。但是采取“双峰”模式,当然后面更重要的还是要从机构监管转向功能监管、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特别重要的,我们觉得对于具体的监管部门来说,最好是把发展的责任分离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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