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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儿费杯水车薪成“纸上安慰”,业内人士建议完善保育设施

2017-09-26 09:53:00      参与评论()人

托儿费是职工在托儿保育方面的福利。以上海为例,1985年起实施的托儿费报销政策历经1997年及2000年的两次调整,明确子女处于幼托阶段的,其父母单位各给予每月50元的报销额度。

然而,在上海做公务员的徐敏,孩子已经3岁多,但她和同事从没享受过这项福利。

上海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托儿费是一项政策性福利,适用于全市企事业单位。如果用人单位未发放,职工可申请劳动调解。

与徐敏不同,在北京某国企工作的刘玉红今年6月刚生完孩子。她自己没领到托儿费,但其同事却有每月享受40元托儿费的。原来,刘玉红所在企业托儿费的发放与独生子女证挂钩,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后,因不再办理独生子女证,“公司新晋妈妈就不能享受这项福利了”。刘玉红说,公司依据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这项福利将逐渐停止。

记者从北京市人社部门了解到,现有与托儿费相关的政策是2016年新修订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就“有关规定”的内容,其工作人员解释:“要咨询卫计委。”随后,记者致电北京市卫计委,其工作人员说:“‘有关规定’是没有的。托儿费不是强制性规定,由用人单位自愿发放。”

对于领不到托儿费,刘玉红表示“无所谓”。“10年前,幼儿园月收费才100多元,托儿费报销还有一定意义,现在这点儿钱根本没作用了。”

当然,托儿费也有涨的。在长春某高校工作的高琪琪说,他们学校从2016年起,托儿费报销标准从每月35元提高到55元,由按5个月报销增至按6个月报销,报销金额由175元增加到330元。“虽然涨了,但还不到幼儿园费用的十分之一。”在高琪琪看来,托儿费只是“纸上安慰”,与抚养孩子的成本相比杯水车薪。

“二孩时代”,职工期盼在托儿方面能有更好的保障。“希望能适当提高托儿费的报销额度。”高琪琪希望托儿费能随着物价上涨,发挥更大作用。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教授陈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应当充实和完善保育设施,以社区为中心支持妇女工作与家庭兼顾,从根源上解决孩子入托、入学难的问题。 

(原标题:“二孩时代”来了,莫让托儿费成“纸上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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