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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动力电池“报废潮”引发“二次污染”,三大瓶颈亟待破解

2017-09-26 09:48:00      参与评论()人

第三,回收网络体系不健全。按照我国车用动力电池回收现行政策要求,动力电池的回收网络应由汽车生产企业负责,但我国汽车生产企业往往将责任上移至电池供应商,而电池生产企业又没有全国性的回收网络,加之网点建设成本高昂,目前全国回收市场极不规范,整体处于一种“不管有牌无牌,价高者得”的无序状态。

针对以上问题,专家建议,应引导建立透明通畅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网络,改变现有的“付费式”商业回收模式,采取日本等国家在回收处理上的“收费式”处理方式,从而有利于长远发展。同时还应充分利用高校、企业等研发力量,加大回收处理技术方面的研究,同国际接轨。

第一,推动建立可全程监控的良性回收体系。从动力制造阶段开始着手设计,借助互联网、物联网,对动力电池制造、流通、回收全过程进行监控,避免小商贩的局部拆解,实现每一组动力电池全部完整回收,并建立标杆推广到平行的回收领域。

第二,探索动力电池的梯次利用技术。考虑到动力电池中含有较高的余电可以利用,应进一步探讨如何安全高效地实现动力电池的梯次利用。

第三,探索更加高效清洁的生产技术。在拆解技术上探讨如何高效短程实现分类;在冶金技术上探索以定向循环为导向的冶金技术;在清洁技术上深入研发更加清洁的冶金技术,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为此,国家有关部门不妨从资金、政策、智力资源等方面支持动力电池循环利用领域的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应尽快共同建立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国家级工程研发中心。

(原标题:警惕动力电池“报废潮”引发“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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