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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5)

2017-07-28 16:08:56    中宏网  参与评论()人

军转安置任务顺利完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2012年以来,全国接收安置军转干部22.3万名,圆满完成军转安置任务。

五、工资收入分配有序开展

工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深入实施,工资集体协商稳步推进,最低工资制度逐步完善,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的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初步形成。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逐步健全。

职工工资水平稳步提高。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达67569元,比2012年增加20800元,年均增长9.6%;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达42833元,增加14081元,年均增长10.5%,初步实现了工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稳步提高。行业、地区、群体工资差距逐步缩小。

六、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

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逐步健全。修订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务派遣,出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规章制度,劳动关系法律体系进一步健全。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不断提高。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截至2016年末,全国经人社部门审查并在有效期内的集体合同累计为191万份,覆盖企业341万户、职工1.78亿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逐步健全,县级以上普遍建立三方机制。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落实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禁止使用童工、职工带薪年休假和工作时间的规定,职工劳动条件逐步改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不断完善。修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组织规则,完善仲裁办案制度。加大劳动争议调解力度,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2012-2016年,全国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805.8万件,涉及劳动者1043.7万人,涉案金额1698亿元,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0%以上,依法公正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不断加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健全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基本实现了地级城市全覆盖,并逐步向基层延伸。建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推进省级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2012-2016年,全国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990.8万户次,办结各类违法案件194.8万件,督促用人单位与2236.5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为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1586.7亿元,补缴社会保险费153.5亿元。

下一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锐意改革、开拓进取,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新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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