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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2)

2017-07-28 16:08:56    中宏网  参与评论()人

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以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为着力点,促进供需对接和精准帮扶,实现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总体稳定。2013年以来,连续四年实现就业创业人数“双增长”。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累计选派30.4万人,服务覆盖2322个县市区。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整体平稳有序。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平稳增长,农民工综合素质显著提升。全国农民工总量从2012年末的2.63亿人增加到2016年末的2.82亿人。2016年全国农民工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农民工占比为26.4%,比2012年提高2.7个百分点。注重精准施策,通过劳务协作试点、技能脱贫、创建就业“扶贫车间”等多种形式,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2012-2016年,累计帮扶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79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881万人,帮扶28万户零就业家庭中每户至少1人就业,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现。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市场主体大量涌现,创业成为带动就业增长的重要源泉。落实和完善各项创业优惠政策,加强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推进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支持大学生、农民工、科研人员等群体创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不断显现。近年来农民工返乡创业累计超过450万人,2016年登记的大学生创业人数达到61.5万人。

就业服务和就业质量不断提升。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互联网+公共服务”,整合人力资源市场,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劳动力市场供需匹配效率进一步提高。实施职业培训行动计划,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试点,2012年以来累计约1亿人次接受政府补贴职业培训,劳动者素质进一步提高,就业稳定性逐步增强。

二、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从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出发,不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打通职工和居民两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通道。制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基金保值增值。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维护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权益。推进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维护流动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先后降低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减轻企业缴费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