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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密集处罚违规 融资平台再度面临转型(3)

2017-06-24 13:30:20    经济观察报  参与评论()人

而真正让融资平台觉得压力增大的,是财政部对地方政府违规举债的问责。

2017年1月,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和融资平台融资行为有关规定的通知》,明确规定“取消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职能,推动有经营收益和现金流的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改制”。

今年2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和融资管理的通知》也明确指出要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转型出路大致分为三类:一是主要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功能、没有实质性经营活动的融资平台公司,应在妥善处置存量债务、资产和人员等基础上依法清理注销;二是对于兼有政府融资和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职能的融资平台公司,剥离其政府融资功能,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同类业务,推动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为公益性事业领域市场化运作的国有企业;三是对于具有相关专业资质、市场竞争力较强、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融资平台公司,剥离其政府融资功能,在妥善处置存量债务的基础上,转型为一般企业。

财政部驻湖南专员办也曾表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进行深入跟踪调查后发现,2015年以来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规模仍然呈现出快速扩张的趋势。融资资金基本用于地方政府公益性项目或存量政府性债务借新还旧,偿债高度依赖地方政府项目投资拨款或补贴支出。同时,融资平台公司还存在转型缓慢,市场定位不清晰的问题。

对此,财政部驻湖南专员办给出的建议是,对融资平台可实行名录制管理,以历次债务清理掌握的融资平台公司名录为基础,建立融资平台公司数据库,并且分类推进融资平台的转型。

在“50号文”和“87号文”公布之后,重庆市公布了比较完全的融资平台转型的文件。

重庆发布的文件对融资平台分类转型方向、存量债务分类处理、政府注资行为等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按照与融资平台公司签订的合同协议约定,履行配置资产、授予特许经营权、支付政府购买服务及财政补贴资金等责任。

对于融资平台转型之后,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任务的,政府相关责任也加以明确。重庆的文件就提出,明确承接政府委托实施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土地开发等公益性项目建设的单位,锁定单位名单,实行目录管理,同时还要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与公益性项目建设单位签订规范的合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按照合同协议约定切实履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