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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半收入靠代销,“二道贩子”一品红药业闯关IPO能成功吗?(3)

2017-05-25 10:14:06    搜狐媒体平台  参与评论()人

上图为一品红药业代销产品独家情况

上图为一品红药业代销产品采购情况

从上面两张图可以看出,2016年,一品红药业拥有独家代理地位的主要产品采购额大约在1.97亿元。

上图为一品红药业代销产品主要供货商

重庆药友等三家公司的产品,是一品红药业代销商品的最主要组成,2016年采购总额约为3.4亿元,也就是说,一品红药业接近一半的代销品并不具备独家性。

并且,招股说明书指出,“公司与产品授权厂商的框架合作协议多为一年一签或多年一签”,而杨女士向野马财经表示,考虑到产品销售调整的灵活性,厂家与经销商一般采取一年一签的情况。

也就是说,即使是“独家代理”产品,其合作的稳定性也难以得到长期的保证。

此外,野马财经(微信公号:ymcj8686)还注意到一个判决。

一品红药业曾经以供货商的身份,被自己的经销商海南广信元药业告上法庭,虽然该案中,双方不是独家代理关系,但其中一个细节值得关注,即如何认定“串货”问题。

串货,即某一区域代理商将自己的产品销售到了其他同一品牌代理商的代理区域。

在上述案件中,广信元表示:药品是特殊商品,销售企业是完全执行国家GSP要求,如果生产企业或全国总代理不出具授权书,任何企业是无法进行入库、出库、销售的,每一盒协议产品在浙江市场上销售都必须有一品红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内容包括产品、区域、具体销售人员等。所以在浙江市场出现的超出广信元公司销售的数量就是一品红公司实际串货的数量。

不过,在法院眼中,这一表述并不能成为“串货”的证明。

同样的,如果一品红药业以经销商的身份,发现在自己的独家销售范围内,存在产品“串货”的现象,能否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独家”二字又到底有多少含金量和保护性?

对此,野马财经以电话及邮件形式向一品红药业进行了询问,不过截至发稿,同样未得到回复。

另一方面,看渠道的掌控力。

关键词:一品红药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