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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罚单!中信、海通、国信因两年前旧案被罚没近5亿

2017-05-25 09:47:43    搜狐媒体平台  参与评论()人

5月24日晚,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和国信证券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信、海通、国信证券、国信期货皆因两年前违规向司度(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融资融券业务,分别被证监会罚款3.08亿元、255万元、1.04亿元、54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6165.58万元、50.97万元、2088.67万元、18.03万元。

龙头券商领最严重处罚

在被罚的三家券商中,受到的最严重处罚的中信证券共计罚没了违法所得的6倍!

中信证券表示,此事件发生以来的近两年间,在监管机构的指导下,公司持续完善相关内控机制,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经营管理,依法合规地开展各项业务。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

此外,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负责人员均受到相应的处罚。

根据公告,证监会对中信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笪新亚、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宋成给予警告,对海通证券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左秀海、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徐晓啸、朱元灏给予警告,对国信证券的王建、陈冰、赵冰童、张文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10万元罚款;对国信期货的张金城、李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5万元罚款。

据悉,这三位“难兄难弟”在2015年11月同时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原因均是两融业务涉嫌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中的“未按照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规定。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共细分为12小条,其中第七小条具体为:未按照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或者未在与客户签订的业务合同中载入规定的必备条款。

根据条例,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6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

简而言之,中信证券受到了最严厉的6倍罚款,显示出监管层对券商两融业务违规行为的重拳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