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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条不是零食是主食 安全标准将提高

2018-06-12 16:42:52    长沙晚报  参与评论()人

“像辣条这样的食品,盐含量偏高,食用时如果不注意量,是不利于身体健康的。”湖南省心血管疾病专家赵水平教授说。原国家食药监总局也曾多次发布消费提示,建议不要过量食用辣条,特别是儿童、老人及肠胃不适者,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适量食用。

征求意见稿明确,调味面制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中方便米面制品的规定,即甜味剂可适量使用甜蜜素、蔗糖素、纽甜、乳糖醇等,但不包括安赛蜜、糖精钠。着色剂可适量使用辣椒红、胭脂虫红、柑橘黄等。例如,甜蜜素的最大使用量为1.6克/千克。

征求意见稿明确,调味面制品是以小麦粉和其他谷物粉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用油脂等辅料,经配料、挤压熟制、成型、调味、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具有一定韧性的即食食品。

湖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院原院长夏延斌此前在接受采访时分析,参照主食的标准进行生产和监管,将限制生产辣条时使用的添加剂种类和剂量。

从事辣条生产行业的张先生则坦言,征求意见稿的生产标准将大大缩短辣条的货架期,这就意味着所有企业在流通、营销等环节要加快速度,这对于生产规模较小、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的企业来说,将带来巨大挑战。

消费者王畅表示,近年来,辣条等食品竭力在公众面前塑造健康、安全的商品形象,但消费者总是难以信任它们。征求意见稿强化对添加剂使用的限制,其实也是在引导行业和企业进行一次自我革新。

“挤压糕点”VS“调味面制品”

就上述两款商品而言,翻天薯条味标示的产品标准为DBS 43/002,卫龙大面筋标示的执行标准为DB 41/T 515。前者为湖南企业生产,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挤压糕点》的标准生产,包装上标示为“挤压糕点”;后者为河南企业生产,执行的是河南省调味面制品地方标准,包装上标示为“大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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