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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停车乱收费 北京首部停车法规或成维权“利器”

2018-05-19 10:35:06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对于业主来说,停车位不一样,收费的价格也不太一样,比如在一个住宅规划小区内,业主共有的停车位如果要涨价,按照北京市新停车条例的规定,需要经过“双半数”以上的同意,第一是房屋的占有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同时人数是业主总人数过半,因为《物权法》的规定是这样的。对于一些不是业主共有的车位,其停车价格通常不属于政府定价指导价,而是属于市场调节价。这个价格是否合理,能否被业主接受,主要是由它的地理位置、服务质量等因素共同决定的。

居住小区内部停车位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怎么办?新规第十二条规定,既有居住小区内配建的停车设施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并经业主同意,可以统筹利用业主共有场地设置临时停车设施。业主们如果有这类需求,具体该怎么操作?陈凤山说,在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下,应该由20%的业主签名,然后向街道办递交申请,再由街道办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由“双过半”业主表决同意来设置临时停车位。但是在通常情况下,物业公司可能并没有经过“双过半”业主的同意,这肯定是违法的。

如果有业委会,业委会负责召集全体业主的20%来表决通过,再由“双过半”业主表决同意来设置临时停车位。但是如果把绿地修改为停车位,就还需要到相应的政府部门,比如规划部门、园林部门包括住建部进行相应的手续变更。

《条例》中还规定,确因居住小区及其周边停车设施无法满足停车需求的,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组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行政等相关部门,在居住小区周边支路及其等级以下道路设置临时居住停车区域、泊位,明示居民临时停放时段。影响交通运行的,应当及时调整或者取消。具体办法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此外,北京市逐步建立居住停车区域认证机制,停车人在划定的居住停车范围内停车,可以按照居住停车价格付费。具体办法由市交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对此,李斌认为,老旧小区本身停车位配建不够,而如今我国汽车保有量又很大,《条例》根据北京的具体情况作出这样的规定,如果在配套措施的支持下能够有力贯彻,可以缓解停车难的问题。在小区周边支路及其等级以下道路设置临时居住停车区域、泊位,意味着要根据停车状况是否会对道路交通拥堵产生影响进行动态调整,如果影响交通,就整改取消,如果不影响,就满足周边小区、尤其是老旧小区一些业主的停车需要。在李斌看来,有了这样的地方性法规,相关政府部门会出台相应实施细则和规范,保障新规能够确实缓解停车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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