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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停车乱收费 北京首部停车法规或成维权“利器”

2018-05-19 10:35:06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小区停车自管组织能否根据这个条例来让车主进行交费?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分析认为,《条例》本身允许小区停车自管组织收取一定的费用,因为该费用是自治成本。当然,前提是其成立的程序合法。另外,既然成立了自治组织,那么就要和整个小区的业主签订相关的协议,经过双方约定同意之后,以《条例》作为一个基本的法律依据,就可以要求每位接受自治停车服务的业主,如果业主接受了停车服务,就应当按照约定的标准支付相应的成本费用;如果没有支付,则可以探索通过强制性的判决等方式要求支付。

一般有物业的小区,如果有车主拒交停车费,物业是车位的管理主体,有权起诉。但对于停车自治组织是否有这种权利,社区维权专家陈凤山认为,《条例》对其的规定并不是很明晰,主要在于没有对停车自治组织给一个清晰的定义,也缺乏明确的上位法依据。在没有明确的规范之前,如果业主拒交物业费,停车自治组织会将会陷入难以为继的局面,单靠诉讼解决,成本比较高。因此,他认为,如果《条例》把自治组织与《物权法》对接起来,将其设定为比如业委会或者业委会设定的下属机构,可能其法律地位包括行使的职责会更加充分。

《条例》规定,居民可以通过自治方式管理停车。在法律配套方面,李斌认为,应该明确自治组织成立程序及主体,包括和业主之间的关系。另外,对于自治组织的定性,以及以什么样的资质进行相关的费用收取等方面需要相关法律依据的支持。

不少业主最为关心的问题还有居住小区内部停车位不能够满足业主停车需求怎么办,小区停车收费如何来定价,小区内停车收费如果说要涨价,谁说了算等。

先关注一个案例,某小区从交房至今,临时停车费一直是按24小时内10元封顶收取,近期小区物业却突然在小区内贴出公告称,要将临时停车费涨到每小时3元,24小时45元封顶,公告中只注明涨价费用,没有说明涨价原因,不少业主对物业突然涨价的做法不满。

针对小区内停车收费若要涨价,谁说了算?等问题,新规作出明确规定:调整居住小区内业主共有的停车泊位的收费价格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违反规定,未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居住小区停车收费价格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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