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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从王海到六六 中国消费者维权仍在地上爬行(4)

2018-03-16 15:25:48  虎嗅    参与评论()人

朱昌俊曾在《职业打假光环该褪去了》一文中指出:

“须知,一个正常的市场环境中,消费者权益应该是指得到可以确定的、无差别的法律保障,而无需某种‘职业化’经营。而只有凭借某种强势操作,才能成功维权,本身就说明消费维权仍就缺乏‘普惠’式的制度保障。”

当然,王海自己表示,他打假的目标绝不是牟利,而是要“为消费者服务,为人民服务”。然而终难逃争议。

不管是今天的六六,还是昔日的王海、黄静,其遭遇的维权困境都在于,当他们在声嘶力竭为自己认定的权益或正义争取之时,由于法制与监管的不健全,缺乏有公信力第三方评判,他们所争取的权益的合理性,存疑。

美国曾经也出现像六六与王海这样的“激进维权者”,最鲜明的一枚是美国的“消费者运动之父”奈德。

1965年,奈德出版了一本名为《任何速度都不安全》的书,批评了通用公司旗下雪佛兰科威尔存在的安全问题。尽管引起了通用汽车对他的调查,但经过双方的对簿公堂,通用汽车被迫道歉、召回雪佛兰科威尔汽车,并向奈德支付了42.5万美元的赔偿。

不仅如此,比六六与王海幸运、比他们单一维权更有意义的是,奈德的坚持对抗催生了美国的《国家交通和机动车安全法》,汽车召回制度被正式写进了美国的法律条款。

其实六六这次维权,已充分暴露了中国现行法制现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一个巨大漏洞。澎湃新闻的评论说,

“(六六朋友)先是向所在城市的消协投诉,但是当地消协表示,京东不在当地;他们查到了京东注册在江苏宿迁(刘强东的老家),拨打宿迁12345,但是被告知京东只是把客服公司注册在了宿迁,要投诉京东得去北京;而北京的有关部门称,京东全球购和京东不是一家公司,那家公司注册在香港,内地法律管不了,要投诉,可以去香港找司法部门打官司!

一个在中国做得这么大的电商平台,怎么就找不到有管辖权的部门了呢?客服公司、母公司、海外购公司注册在不同地方,到底应该由谁来监管这个庞然大物?难不成让消费者自己先研究一遍京东的股权结构、财务报表,甚至还要学习域外法律适用问题,才敢投诉吗?

......

面对电商巨鳄的跨地域的经营,囿于传统地域管理的市场监督部门、消费者权益组织,还没找到合适的应对方式。哪个部门对在卖假货的京东有管辖权?这比六六反映的护腰枕是否假货的问题更严重。”

可以想见,六六朋友所遭遇的这个具体维权困难,不可能是首次在中国消费环境中暴露,以前肯定有相关消费者也遇到过这样的维权无门情况。然而由于六六“大V”影响力,这个问题才会引起民众、媒体的大量关注,并予以曝光与讨论。

从这个意义上,消费者着实应该感谢六六们的激进。

从王海到六六,中国消费者维权仍在地上爬行的现状证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确实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怕什么维权无穷,日拱一卒,愿3·15这一天能多拱上一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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