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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如何与时俱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

2017-10-17 09:13:59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于法昌:“现在虚假广告依然是监管部门的一个比较头疼的问题,可以说是屡禁不止。一方面监管部门采取了很多措施,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另一方面广告违法案件的花样层出不穷,这块增加的比较快。”

于法昌还透露,今年前三季度共查处传销案件870件,数量不多,但一些恶性传销、金融诈骗案件成为影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利用网络技术,通过微博、微信、QQ等手段,增强了传销违法行为的隐蔽性和蔓延速度,给监管执法带来了新的挑战。

于法昌:“虽然增加的量不是很大,但是近年来,特别是今年发生了几起在全国范围内影响比较恶劣的案件,包括‘善心汇’和李文星误入传销组织等。现在传销利用一个人快速发展致富的心理,通过互联网这种虚拟空间,以社会资本运作等形式骗取消费者的信任,一旦形成一个传销组织,它会迅速的发展壮大,短时间内就可能敛财、聚财,所以网络传销的隐蔽性为监管带来了难度。另一方面,政府部门需要加大宣传力度,自去年以来我们采取了很多措施,但是现在这项工作还需要持续加大力度。”

自今年下半年以来,传销备受舆论关注,监管部门及时亮剑,予以重拳打击。8月份,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为期3个月的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通知》中对于打击传销组织的工作做出三方面要求:

一是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加强对传销重点区域的排查清理,对聚集型传销易发、多发区域,全面反复清查,完善防控、遏制措施,坚决查处一批传销组织和传销骨干。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坚决铲除。

二是加强对重点招聘平台的排查,压实平台企业的责任。严肃处理传播涉传销信息的企业、组织和个人。三是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重点做好大学生和求职人群的教育引导工作,增强人们对传销活动的防范意识。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各部门将根据职责,对招聘过程中的涉嫌传销活动进行摸排,督导企业自查自纠。第二阶段,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欺骗在校学生参与传销、限制学生人身自由的传销组织;集中力量查处诱骗学生参与传销的大案、要案,严惩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依法查处直销企业违规招募在校学生的行为;严格规范线上线下发布就业信息的经营行为,严肃处理传播涉传信息的网站,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加强出租房屋管理。第三阶段,及时对开展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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