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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参加渤海银行抽奖活动 因奖品使用问题引发纠纷(5)

2017-09-21 17:20:51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胡晓:“渤海银行做出这样的声明,从法律设置讲是非常有必要的,它已经说明了产品的提供商是谁,尽到了向消费者提示的义务。那么,是否只要尽到提示义务就不需承担任何责任?我认为这是不一定的。首先,促销活动的目的是吸引银行用户,让他们关注银行业务,比如推导APP,提高流量等;其次,服务商是由银行挑选的,银行对服务商应有信用背书,在接受赠品时也要进行相应的考察。像这样的促销活动,法律上往往会把它认定为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有限的限度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具体责任承担的度,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经济之声:记者向渤海银行和上海旭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致电求证这件事情时,双方的说法一致,都是这张卡激活后,只能用6个月。那么,窦女士现在是否可以维权?该如何维权?

胡晓:“如果窦女士的陈述都属实,我认为她可以去维权,因为证据充分。从目前来看,消协可以先进行调解,但如果商家确实拒绝调解,那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要求它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济之声: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上,不同的赠品和奖品,是否会享受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得到不同的待遇?消费者在使用时该该注意哪些问题?

芦云:“赠品和奖品都是经营者在进行宣传时的一种促销手段,羊毛出在羊身上,实际上,所谓的赠品和奖品也许已经附加在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和服务的价值之内了,所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把赠品、奖品与购买的有价商品一同对待。无论是经营者,还是销售者,都有相应的义务,如果是因为赠品产品质量问题而出现纠纷,经营者、经营者生产的主体以及消费者,都需要承担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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