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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审结首批套路贷案件 揭秘套路贷五大基本特征(4)

2017-08-30 10:56:34  一财网    参与评论()人

针对“套路贷”,上海高院与公安系统加强配合,联手打击。目前,公安系统已经将“套路贷”作为突出侵害百姓犯罪作重点打击。法院以判例的形式严惩“套路贷”,实行定罪上从严、犯罪数额认定上从严、犯罪组织认定上从严、量刑上从严的政策。主要表现在:

第一,在定罪上,对于“套路贷”犯罪行为同时构成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等多种犯罪的情况,依照刑法规定进行数罪并罚或者选择处罚较重的罪名定罪处罚。

第二,在“套路贷”犯罪数额的认定上,被告人在借贷过程中以“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等各种名义收取的费用,均纳入犯罪数额予以认定。除了借款人实际收到的本金外,双方约定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应当计入犯罪数额,不应当从犯罪数额中扣除。

第三,对“套路贷”共同犯罪,确有证据证明三人以上组成较为严密和固定的犯罪组织,有预谋、有计划地实施“套路贷”犯罪,已经形成犯罪集团的,应当认定为犯罪集团。

第四,对于“套路贷”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犯罪团伙中的主犯,依法从重处罚。

记者从上海高院方面获悉,高院方面正在查看近几年相关案件的历史卷宗,一旦发现被忽视的“套路贷”案件将启动追溯和重审。黄祥青说:“今后,上海法院将在依法从严惩处‘套路贷’犯罪的思想指导下,用准、用足、用好法律,确保在法律上严惩,在经济上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