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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遇糟心事出车祸:不能让一次旅行毁了心中的北京(2)

2017-08-23 11:54:42    检察日报  参与评论()人

记者就此联系了宝中旅行社工作人员,他告诉记者,“对方没有要,我们就没给。”在记者要求下,该工作人员发来一份手机拍下的行程单。

7月6日,刘女士一行如期出发。坐了一夜火车,7日中午到达北京后,北京某国际旅行社一位姓刘的导游把他们接到大巴车上。一同上大巴的还有从湖北鄂州和黄冈浠水县(蕲春县的邻县)来的共20多人的另一个团,跟团的导游是个姓梅的小伙子,他告诉记者,“宝中旅行社把这18人交给我所在的旅行社,我带着他们一起,由我负责和北京某国际旅行社接洽。”

没签合同为刘女士一行埋下隐患,但并没有影响他们一路在火车上的好心情。他们盼望已久的北京六日游从坐上大巴就正式开始了,但刘女士和同学们没有想到,他们高涨的情绪,很快就因为接下来遇到的事而渐渐低落了。

刚下火车坐上大巴,刘导游就开始向大家介绍额外付费的景点。“他说,在北京这几天,要带我们去北京的老胡同转转,去金沙剧场看中华绝技表演,让我们出钱,一人500元。我们都不愿意出。”林先生说,“第一次来北京,我们想看看故宫、长城这些有名的景点,导游说的这些地方我们不感兴趣。”

“当晚和第二天去故宫的路上,导游还在做我们的工作,最后我们18个人坚持不去,导游很不高兴。”刘女士说,“这次没同意,但后来他让我们拍照,我们都拍了,也给钱了。”

“拍照是在8日早上8点多,我们到天安门后,导游组织我们拍了张集体照,说免费送给大家。后来又让我们每个人朝着天安门、人民大会堂、毛主席纪念馆和国家博物馆各拍一张,说不满意可以不要,满意就每人交50元。”卢先生说。

“我们每个人都拍了,照片洗出来后,让我们看,都是自己的照片,不要也不合适,但心里觉得别扭。”胡女士说。

  三次必须参加的购物

让他们感到气愤的还不是被拍照,而是这次旅行还被安排了三次购物。

刘女士等人认为,他们18人的行程中不应包含购物,把他们和报名费低的游客拼在一个团,一起拉去购物不公平,也不合理。

原来,18个人在大巴上,和湖北老乡一聊才发现,对方的报团费每人才1200元,他们手里有份行程单,林先生他们拿来一看发现,住、吃、玩的都一样,不同的是对方包含购物。在报名时,旅行社就告诉他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