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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林氏木业天猫旗舰店购买家具出现问题久拖不决(4)

2017-08-15 17:12:48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邵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中规定,如果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消费者可以依据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要求退货或者更换、修理等。也就是说,退货不是唯一的解决途径,还要看当事人与经营者之间是否有合同上的约定,如果约定当中有关于修理和更换这两种解决方式,那么不是非得要求退货。

一般合同当中关于这样的约定分为三个层次,小毛病一般是修理,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在多长时间内符合什么条件内可以更换,如果有更严重的质量瑕疵或者质量问题才可以退货。

潘圆:“因为家具属于一个大件商品,确实跟其他商品不一样,一旦要退货,运输成本可能会比较高,所以在网上购买家具这种比较大件的商品时,有的会有一些复杂的条件,可能商家会有一些附着的条款。

从本案例来讲,虽然最后消费者和商家达成了一致,但这个过程非常曲折,维权的时间等成本很高。我认为这其中商家有责任,而天猫作为一个大平台,他在协调和监管方面也有问题,他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济之声: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客服在今年五月初向杨先生承诺更换组件和提供补偿。记者采访杨先生时,距离客服做出这样的承诺已经过去近三个月,即使中途有天猫介入协调,林氏木业仍然没有及时提供承诺的服务。事后,林氏木业售后负责人邱先生说,是对接杨先生的客服专员漏单了,才导致售后拖延的情况发生。怎样看待这种解释?

潘圆:“作为消费者,买的产品有质量问题,商家又没有很好地解决,那么商家就违反了相应的规定。而至于商家给出来的理由是漏单等,这只能说明企业自身管理上存在问题,跟消费者没有关系,对于解决这件事情来讲,只是进一步证明了自己过失的存在。”

邵桐:“双方之间形成了一个买卖合同的关系,既然是买卖合同关系,就应当按照合同当中的约定,因为我们不知道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如何签订的,所以不好评价这个‘漏单’在解决过程中有什么相应的惩罚措施。但无论双方是否约定或如何约定,这不是对消费者解决这一问题所应该给出的一个合理理由,而是应当由经营者主动提出向消费者进行赔偿,进行更换货物或者修理。”

经济之声:在采访过程中,杨先生向记者提到,他一直在线上(也就是阿里旺旺)跟客服人员进行协商,并没有采取过电话联系的方式,他说这种沟通方式能够留下记录,作为之后维权的证据。不过杨先生也认为,见不着人、找不到店,跟遥远的客服人员取得线上沟通,对方拖延甚至拒绝服务,消费者也是毫无办法。对于网购维权中最常使用的线上沟通方式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