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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去哪儿网上购买机票收到诈骗短信 责任谁担?(2)

2017-08-09 10:44:33    检察日报  参与评论()人

“骗子竟然会未卜先知,知道航班会取消,真的太可怕了!”回到北京后,郭忠信怎么想都觉得有点不对劲。郭忠信认为,他在趣拿公司旗下网站“去哪儿”网购买的东航机票,导致其个人信息被泄露,个人隐私权遭到严重侵犯,东航及趣拿公司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遂将东航及趣拿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东航及趣拿公司在各自网站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本人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趣拿公司辩称:我方已尽到了保护郭忠信个人信息的义务,并不存在过错,也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去哪儿”网只是一个交易平台,为郭忠信提供具体订票服务的是星旅公司,因出票需要,郭忠信个人信息需流转至代理商、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及航空公司,如郭忠信信息因订购机票时泄露,则每个环节均存在泄露信息的可能。况且不排除郭忠信在其他场合曾披露其个人信息,因此,郭忠信仅凭一条来路不明的短信就认定其个人信息为我方泄露,不符合逻辑,且没有事实依据;“去哪儿”网平台已经获得多项国际国内安全认证,对平台内用户信息已进行加密处理,尽到了平台应尽的保密义务,在向郭忠信发出出票信息的同时已提醒他警惕诈骗信息,因此郭忠信的信息泄露,“去哪儿”网并没有任何过错;郭忠信没有证据证明其因此遭受的精神损害后果,且以一个社会普通理性人来判断,一条骚扰信息不会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后果;郭忠信机票由他人代为订购,并未向网站提交郭忠信手机号码,虽然郭忠信曾经通过“去哪儿”网订过票,但“去哪儿”网不会将郭忠信此前所留信息进行匹配关联,因此其不可能收集到郭忠信手机号码并对外泄露。

东航辩称:郭忠信并无证据证明其信息是由东航泄露。东航、“去哪儿”网、销售代理人、中航信等各个涉及客票销售环节的单位及公司均可以接触到郭忠信的信息;在订单中若旅客没有提供自身手机号码,航空公司也无法知道。客服人员只有在乘机人主动提供身份证号等信息的情况下,才可以登录中航信的系统查询该乘机人所乘航班所附带的信息,东航没有自建订票信息系统,也不能按照时间段批量主动查询旅客信息;郭忠信在收到诈骗信息后不久,便委托订票人与东航沟通,之后被告知其收到的为诈骗信息,同时东航官网也在订票位置提示警示诈骗信息,郭忠信没有损失,因此不认可郭忠信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旅客信息泄露是社会问题,各航空公司的旅客均遭遇到类似案例。民航局也对此类事件较为重视,但截至目前仍无法确定信息泄露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