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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收费双重标准 专家:要优先保障业主停车权利(4)

2017-06-29 16:57:50      参与评论()人

包华:“当然,法律规定在使用公共划定绿地来停放车辆时,首先应满足业主的需要,业主的需求是第一位的,在业主需要满足的基础上才能满足其他人员的停放需要,这二者间在法律上是有区别的。”

经济之声:如果说租户要收取管理费,但是业主免费,那么,这个差别化的收费是否合理?

包华:“租赁是承租人取得了房屋的租赁权,此项权利是客观、真实的,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小区业主不仅仅拥有房屋本身的使用权,还有对公共区域、公共设施以及设备的管理权和决定权,此项权利并没有因为租赁合同的签署和执行而转让给承租人,承租人还是没有此项权利的。所以,在法律上,产权人和使用权人两者之间有一个天然的分界,权属不一样,那么,权能就不一样。所以,如果业主制定了相关的管理规范和规章制度,使用人就必须要遵守。那么,在承租房屋时,承租人首先要关注目标小区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是否适合自己。”

经济之声:关于上海市某小区对于停车收费的管理方案。您认为是否相对合理些?

胡晓:“我认为上海这个小区的方案是值得借鉴的。不管从程序还是制度方面看,各方的利益都达到了相对平衡的状态。同时,相关的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有的小区成效显著,不仅成立了业主大会,也有业委会来积极地推动相关细则的实施。”

经济之声:您认为,对于租户的停车收费,应该怎样才更加合理?

包华:“首先,停车管理本身是小区的公共事务,相关的规则应该由权利人召开会议来决定,所以实现业主互通是第一步;其次,在业主作出决定前会有一个执行方案的草案,这影响到了每一个业主的权利,比如某一环节设定不好,那么承租人意见会很大,房屋就出租不出去。在这种情况下,每位业主在投票之前都进行充分讨论和沟通;再者,在执行的过程中,方案应根据新发生的情况进行适时的调整和补充,在实践中更好的解决问题。这样的话,小区的管理制度才能保持合理、平衡的状态。”

关键词:小区停车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