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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收费双重标准 专家:要优先保障业主停车权利(3)

2017-06-29 16:57:50      参与评论()人

上海市普陀区新湖明珠城小区实行“一车一证”停车方案引发关注。小区首先由居委会牵头,联合物业召开了两场关于停车问题的听证会。经过1个多月意见征询,最终,业主的同意率达到了92.4%。对小区的地下车位和地面车位均制定不同的通行证。此外,对于租户停车,小区也有专门的考虑。小区最新制定的停车管理办法规定,业主将其房屋出租,租客如果需要办理机动车辆通行证的,经业主本人同意后陪同至物业办理,办理时房东需要携带房产证,租客除了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外,还需提供一张租赁合同,而且每户租户只能办理一张通行证,期限一年,如中途退租或续租需业主至物业说明,租赁人取得车辆通行证后,原业主的车辆进入小区按临时访客车辆收费。

针对有几辆车的业主,小区物业主要利用经济杠杆进行调节。拥有车多的,自然缴纳的费用也就越高。对于外来车辆,小区的管理则按照计时停车的原则。进入小区的车辆一律列为“临时访客车辆”,实行计时收费。在晚上9点以后,如果小区地面车位已满,就会谢绝临时访客车辆进入。

以上这个案例是否对于小区内停车的管理更加规范合理?小区内停车收费到底应该怎么来收?关于这一话题,北京启蕴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晓以及北京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包华作出了分析与解读。

经济之声:如果是租户,那么从2015年开始需缴纳每年600元的停车管理费,又叫做“占位费”;如果是业主,“占位费”则不需要上缴。您认为这合理吗?

包华:“停车收费是小区内公共资源分配的事项之一。我国法律规定,有关小区租户事务的管理权是全体业主,所以,全体业主可以制定相应的内容。同时,小区停车目前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是市场协商的价格,我国价格主管部门并不做进一步的强化要求,所以,小区业主出于提高自己小区车位使用效率以及保障居民权益的目的,将车位的收费进行差异化管理,这本身并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相反,这可能还会产生更好、更积极的效果。

那么,对于征收租户每年600元车位管理费的情况,我认为如果是在此小区车位配比状态一致的前提下,这完全没有问题。”

经济之声:也就是说,您认为在平等的情况下,应优先保证业主的权利,然后才是租户的权利,是这样吗?

关键词:小区停车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