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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淘宝购小顽童玩具 到货后“小顽童”变“科蒙”(2)

2017-05-31 15:33:19    [db:出处]  参与评论()人

关于这一话题,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和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进行了分析与解读。

经济之声:今天案例中消费者胡女士质疑卖家欺诈,从法律专业角度来看,卖家是否构成欺诈?什么叫欺诈销售?

赵占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没有规定欺诈的定义,但是规定了欺诈的后果是三倍赔偿,但是《民通意见》对于欺诈做了明确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如果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的意识表示,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认定是欺诈行为。另外《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里面的规定更加明确,其中第二条专门具体规定了欺诈的十三种表现形式,其中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来销售商品都属于非常典型的欺诈。结合今天的案例,卖家的行为应该就是我们俗称的‘挂羊头卖狗肉’,因为他实物和他商品的图片不仅完全不符,而且这个实物的品牌和这个商品页面上也完全不一致,应该说这是一种非常明显的欺诈行为。”

芦云:“如果不是因为卖家发错货,而是他本身就知道他发的是科蒙,而他卖的是小顽童品牌,这确实可能涉嫌欺诈。在实践中有很多卖家不只经营一个品牌,所以会有发错货的可能性,但是这个案例中,该卖家可能是以小顽童的品牌作为一个幌子,但是实际卖的是科蒙这样一个产品,但是这两个产品品牌是不一样的。第二,价值不一致,这种情况就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从而使消费者做出一个错误的判断,所以这有可能构成一种欺诈。”

经济之声:胡女士说,在她的投诉过程中,淘宝客户服务人员反复强调自己并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不能判定卖家是否欺诈。电商平台对于胡女士遇到的消费纠纷,应该负有哪些责任?

赵占领:“关于消费纠纷平台的责任,网络交易国内办法是工商总局颁布的专门针对网络交易的一个部门规章。其中就规定,电商平台应当建立平台内的交易规则,还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管理制度,其中包括要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的自律制度。在平台内,比如消费者在购物的时候发生纠纷,可以要求平台去调解,平台也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消费者不选择调解,而是选择通过其他渠道去维权,比如起诉或者向工商部门举报等,这时候平台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卖家真实的注册信息,来积极协助消费者去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