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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2016年5月,原国家食药监总局突然叫停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原因是试点过程中暴露出第三方平台与实体药店主体责任不清晰、对销售处方药和药品质量安全难以有效监管等问题。紧接着,国家发改委彻底禁止网售处方药。一时间,网售处方药进入了政策冰冻期。
2018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在医师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允许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这又使网售处方药松绑成为了可能。
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该药品管理法重新划定网络药品禁售范围。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袁杰亦解释道,在二审的时候,根据现行做法规定了禁止通过网络直接销售处方药,在审议和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认为应当禁止通过网络直接销售处方药,有的意见提出不要一刀切,可以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允许网络销售处方药。“考虑到有两种不同的意见,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坚持线上线下相同标准、一体监管的原则,法律就网络销售药品作了比较原则的规定,即要求网络销售药品要遵守药品经营的有关规定,并授权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健康卫生主管部门等部门具体制定办法,同时规定了几类特殊管理药品不能在网上销售,为实践探索留有空间。”
“目前网售处方药放开的大方向,是比较确定了。”中国医药物资协会DTP分会秘书长张小平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伴随着“医疗、医保、医药”的综合改革进入深水区,医药分家政策的持续推进,院内处方外流被视为是大势所趋。而承接处方外流的,除了院外药店外,还有医药电商平台等。此前南方所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医药商品销售总额达2.00万亿,其中药品销售额为1.58万亿。在药品销售结构里面,85%的销售规模来自于处方药销售,而医疗机构销售了近80%的处方药。换言之,处方药外流的话,潜在的市场亦相当可观。不少医药电商平台也在蓄势待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