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原标题:网售处方药曙光乍现 配套政策亟待跟进)
网售处方药松绑或已成定局。但要真正放开的话,相关的配套政策亟待跟进。
网售处方药松绑或已成定局。
即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下称“药品管理法”),并未直接禁止网售处方药,而是划定禁售范围,规定“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
“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第61、62条对网售药品销售主体和不能进行网络销售的药品进行了明确规定。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我们理解这意味着网络药品销售之门已经打开,包括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这也为后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具体的执行办法提供了法律依据。”8月27日,111集团高级副总裁兼首席公共事务官刘彤在接受对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说。
在此之前,关于网售处方药是否应该放开,一直扑朔迷离。而政策方面制定,历经多轮调整,摇摆不定。
2000年以前,国内尚未出台医药电商相关政策,彼时网售处方药以及非处方药均是被明令禁止的。2000年之后,网售非处方药率先逐步放开,如2005年9月29日,原国家食药监总局颁布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中,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只能网售非处方药。但网售处方药仍处于禁止状态。
直到2014年,伴随着《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出台,网售处方药曙光渐现,该意见稿允许取得相应资格证的互联网平台销售处方药。这一定程度刺激了大量药品企业进军布局电商领域,后者“摩拳擦掌”,兴奋等待网售处方药正式开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