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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科创频道5月31日讯,中国证券业协会今日发布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下称“规范”)的通知,要求承销商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承销业务制度和决策机制,制定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消息,为规范证券公司承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行为,加强行业自律,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经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规范指出,中证协对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商实施自律管理;承销商应当发挥三道内部控制防线的作用,防范道德风险,加强定价和配售过程管理,落实承销责任,有效控制发行风险,确保合法合规开展承销业务。
同时,证券发行由两家以上证券公司联合主承销的,所有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应当共同承担主承销责任,履行相关义务。
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承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制定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