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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消息,近日,ofo运营主体之一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现身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对此,ofo发布声明回应称,“有关ofo破产的新闻严重失实。ofo目前运营一切正常,有关债务也在诉讼或者协商当中。”
根据破产法规定,
某个债权人申请它进行破产重整,但是法院是否受理,还没有确定。
如果受理的是重整程序,那就是企业开始挽救程序;如果受理的是清算程序,那么就是说有可能对企业的进行清算退出的程序。
目前还有超过1000万人线上排队退押金。如果企业破产,那么用户押金属于一般破产债权,在赔偿顺序上落后于职工债权、税收或者说应有企业缴纳的社保费用。
今日有媒体报道称,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获悉,ofo运营主体之一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申请人”而出现,申请人为聂艳,日期是3月25日,办理法院为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
4月2日,有媒体报道称,ofo运营主体之一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申请人”出现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申请人为聂艳,日期是3月25日,办理法院为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