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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重塑行业规则,淘宝京东等平台作何反应?(3)

2019-01-09 09:27:11    蓝鲸TMT  参与评论()人

京东则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的相关规定,于2019年1月2日对《终止合作》规则进行了相关调整和公示,调整后的规则将于1月9日正式生效。

京东方面表示,根据新《电商法》要求,电商平台第三方商家在退出平台前,需要提前30天面向消费者说明关店事宜。招商人员审核商家的退店申请后,即进入公示期中;公示期内所售出的商品,会正常计入商家关店后的保证金退款质保周期。

电商法重塑行业规则,淘宝京东等平台作何反应?

“电商平台将新法规对它的要求转化为它对商户的管理措施,实际上是一种风险转移。”上述互联网观察人士如是称,“后续一旦出现经营或消费纠纷,平台就可以借此撇清责任,将相关法律责任转嫁给商户。”

针对平台经营者在用户信息保护、交易安全、交易信息保存等方面的连带责任,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詹朝霞表示,平台应充分意识到相关细则的重要性,否则可能遭行政处罚,同时可能要承担本法规定的其他民事责任。

毋庸置疑的是,电商法的出台并非是要打击电商行业或部分人群,而是对行业起到引导和规范的作用。正如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所言,出台电商法的目的在于引领行业更加规范化,无论是我国法律体系、行业规则还是企业内部制度都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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