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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里的“演员”:没有酬劳,他们图什么(2)

2018-12-24 17:30:06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一、“表演”的动机:自我表现、文化围堵

对数亿中国普通手机用户而言,2016年在抖音唱歌露个脸,要比在2005年上湖南卫视的“超级女声”露脸容易得多。

湖南卫视曾是中国音乐真人秀市场的开拓者。2004年湖南卫视举办第一届“超级女声”,采用了新颖的“海选”模式,吸引大量普通音乐爱好者参与节目,开发了新的青年亚文化。2005年第二届“超级女声”的成功举办,甚至引发全民投票狂欢,几亿观众一边看电视,一边拿着手机发短信,为自己心仪的选手投票。

从意识形态特点来看,以“超级女声”为代表的选秀类节目,是青少年特立独行、展示自我、追逐名利或实现“音乐理想”等行为的规范表述方式。随后蜂拥而上的诸多选秀节目汇聚了各种梦想的表述,可视为青年亚文化的某种宣言。

传统电视台的选秀节目曾经有过一夜造星的黄金时代,对家境良好、负担得起辗转各地参加比赛的车费及食宿费等费用的年轻女孩而言,尤其有吸引力。相较而言,抖音为大量无法通过传统渠道展示自我的“素人”提供了几乎零成本的表演机遇。其零门槛、低技术难度的操作设置,迅速吸引大量上述处于“分化阶层”的群体,令其成为一个有巨大号召力的平台。

虽然关键词主打“草根”,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抖音主动上传视频的个人用户就真的淳朴到没有任何表演的欲望。因为,“分享作品”这一行为本身,或多或少就已经意味着“自我表现”。

美国社会学家欧文?戈夫曼(Erving Goffman,1922—1982)认为,人的日常生活和交往活动都可以看作戏剧表演,每个人都是表演者。日常生活中的表演区域分为前台、后台和局外区域。在传统日常生活中,一个人在前台的表演可以看作是其个人形象的尽力展示。而后台则是个人拥有最大限度自由的场域,没有社会规范的束缚,是卸下面具后的自我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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