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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新政明年元旦实施,个人额度提升至2.6万(2)

2018-12-13 09:32:00    证券日报  参与评论()人

在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清单内商品实行限额内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70%征收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享受优惠政策的商品范围,新增群众需求量大的63个税目商品。

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将单次交易限值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将年度交易限值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2.6万元,今后随居民收入提高相机调增。

新政表明,延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政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而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这是两年半以来,第三次延长过渡期政策。在洋码头创始人兼CEO曾碧波看来,延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物品监管的政策,进一步明确了交易属性为个人自用购买,以物品的监管降低了传统进口贸易一些环节上的行政壁垒。今后将有更多的海外优质商品通过跨境电商进入到消费者手中。新政还规定,政策适用范围再扩大到22个新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试点城市,释放出一个明确的信号,是国务院对2014年开始,长达四年的跨境进口试点方案的充分肯定。四年来,通过税制、海关、质检等多方面的试点实践,进一步确定了跨境进口电商产业地位。

买手模式受监管?

除了一系列利好消息之外,《通知》也明确要求跨境电商平台运营主体应在境内办理工商登记,并按相关规定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无论监管通知还是税收通知,都强调了将禁止民间代购跨境电商进口商品。这都意味着,买手、个人代购模式的监管正在趋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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