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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跨境电商新政明年元旦正式实施 个人额度提升至2.6万元)
本报记者 刘斯会
近期,记者获悉,为做好跨境电商监管过渡期后政策衔接,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
新政发布,一方面鼓励跨境电商消费的政策放宽,另一方面,规范代购的监管方向也日渐明晰。
对于上述新政,包括天猫国际、京东、小红书以及洋码头等方面均对《证券日报》记者反馈了对新政的看法。
无一例外,跨境电商都提及,上述《通知》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扩大清单范围,将利于海外更丰富的商品通过跨境电商模式进入中国,并且让消费者享受到更优惠的价格。
新政放宽交易额
据了解,最新的《通知》核心信息大概包括以下几点,从明年1月1日起,延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政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而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
将政策适用范围从之前的杭州等15个城市,再扩大到北京、沈阳、南京、武汉、西安、厦门等22个新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