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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银保监会将鼓励保险业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商业健康保险(5)

国家医保局:银保监会将鼓励保险业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商业健康保险(5)
2019-09-11 17:38:35 第一财经

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从2012年的862.76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5448.13亿元,年均增长24.12%。2018年赔付支出1744.3亿元,同比增长34.7%。主要产品结构为重大疾病保险和医疗费用保险,较好满足了参保群众的健康保障需求,并积累了超过9千亿元的健康保障风险准备金。

从2001年开始,保险业借助自身在精算技术、专业服务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接受政府和医保部门委托,积极稳妥参与各类医疗保障经办管理。2018年,保险业参与各类医保项目经办,受托管理基金381.45亿元,保费收入285亿元,服务了8.45亿人。

银保监会高度重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解决医疗保障问题,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保险机构开展各类医保经办服务、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鼓励保险业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商业健康保险,加大产品供给,引导保险业深度融合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为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促进医疗健康产业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国家在推进基本医保全民覆盖目标实现过程中,医疗保障部门也将改善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并发挥其作用:一是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和个性化医疗保障需求。二是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商保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等,发挥商保机构优势,提升制度运行效率。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深改任务要求,在完善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顶层设计中,同步考虑促进商业保险发展并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障互补衔接,落实参保人员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

(二)完善医疗救助保障体系

近年来,国家不断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在制度安排上,通过对特困、低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救助对象参加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给予补贴,帮助他们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一定补助。针对大病患者反映个人负担重的现实问题,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30号),部署各地在做好常规救助的同时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2017年,民政部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民发〔2017〕12号),督促指导各地从保障对象、支付政策、经办服务、监督管理等方面加强制度衔接。各地逐步拓宽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分类分档细化救助比例,提高年度救助限额,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目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重点救助对象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普遍达到70%以上,多数地方已取消特困人员救助起付线,年度救助限额普遍达到3-5万元,其中北京、上海、重庆等地超过8万元。据统计,2018年全国共实施医疗救助12053.3万人次,其中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5361万人次,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6692.3万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399.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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