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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银保监会将鼓励保险业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商业健康保险(2)

国家医保局:银保监会将鼓励保险业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商业健康保险(2)
2019-09-11 17:38:35 第一财经

从总体上看,各地大多能够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限,向定点医药机构拨付医保费用,但一些地方确实存在拖欠费用的现象。近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就暴露出类似的问题,相关地方已在统筹区内开展了排查整改工作,并及时向定点医药机构拨付了应支付的合理费用。对拖欠费用的情况,国家医保局高度重视,已约谈了相关省、市、区县,对部分地区开展实地督查,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拖欠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问题的整改工作。

下一步,医保部门将指导地方进一步完善总额控制和协议管理工作,修订协议范本,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医保费用拨付时限,并督促各地落实。以行风建设为抓手,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医保部门行风建设工作,与此同时优化经办机构业务流程,进一步规范与医疗机构的结算支付。结合正在建设中的国家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在国家层面优化医保信息系统,做到各地医保费用结算拨付全流程可监控、可追溯,从而加强各级医保部门对医保费用拨付的监控。财政部门将积极配合医保等部门,在对有关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采取进一步提升医保筹资水平,完善医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之间的平等协商等措施,妥善解决拖欠医院医保资金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在一些情况下,在医院垫付资金中,有部分是医疗机构产生的医保拒付费用,而“应收医疗款”是指医院在期末尚未收回的本应由相关付款方支付的医药费用。按照医保协议,医保拒付的不合规、不合理支出不在医保支付范围之内,医疗机构要自行承担。同时,近几年出现公立医院要求当地财政部门承担医保拒付费用情况,以弥补医院“亏损”,使得隐形负债变成了事实上的财政负担,增大医保基金支出负担,加剧财政的医保基金兜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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