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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迎重大改革机遇,深交所创业板该如何“突围”?(4)

深圳迎重大改革机遇,深交所创业板该如何“突围”?(4)
2019-08-20 16:17:10 第一财经

(三)设立多通道、低门槛的IPO标准。

据港交所的咨询文件披露,创新初板将只对专业投资者开放,上市要求“比较宽松”,不设业务记录或最低财务要求,但上市时市值最少要达到2亿港元。很显然,香港创新初板的挂牌标准太低,与新三板十分类似。

因此,深交所创业板的IPO标准必须高于港交所创新初板,但必须明显低于上交所科创板的IPO门槛标准,并同样设立与之相对应的多通道IPO标准,它在IPO扩容上应该比科创板更占优势,这将是一个比科创板更加包容的子市场。

只有这样的“创业板+科创板”组合,才能全面对标美国NASDAQ市场。

(四)新股申购取消“市值配售”。

新股申购取消“市值配售”的做法,理由十分充分,因为创业板改革后,IPO定价将真正市场化,它将废除23倍发行市盈率上限管制,因此,“打新”不再是无风险投资,更不是福利。

事实上,创业板的新股申购最初是没有“市值配售”的,因为2009年至2012年期间A股IPO全面取消了“市值配售”,并对所有场内外投资者开放网下与线上新股申购,而且要求必须实缴资金参与申购,这极好地杜绝了因市场异常可能出现的集体“弃购”风险。不过,当时新股申购期间实缴资金冻结产生的不菲利息,是由发行人无偿占有的,这确实有些不妥,我建议将实缴资金冻结所产生的利息全部无偿划归投资者保护基金,这应该是最公平、无异议的做法。

(五)率先恢复T+0回转交易机制。

1995年之前,A股市场是允许T+0回转交易的,但自1995年1月1日开始暂停了T+0回转交易机制,理由是市场不成熟、存在过度投机。然而,20多年后的今天,尤其是在沪港通、深港通业已开通多年的实践来看,我们也应该借鉴港交所的做法,我们完全可以在深交所创业板率先恢复T+0回转交易机制,一是有利于沪深港交易机制走向融合与统一,二是有利于为创业板提供便利化的风险对冲交易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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