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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迎重大改革机遇,深交所创业板该如何“突围”?(3)

深圳迎重大改革机遇,深交所创业板该如何“突围”?(3)
2019-08-20 16:17:10 第一财经

(一)挂牌对象明确为中小型创新企业。

目前沪深港主板在大市值、大蓝筹企业上的竞争基本上已告一段落,它们未来的竞争焦点必将转向创新企业与中小企业。在这一点上,深交所已经先行先试,并占据了较大的优势。虽然港交所早在1999年设立了创业板,但由于定位不准,上市资源不充分,因此,香港创业板形同虚设,一直缺乏生机和人气。从2000年开始深交所暂停传统主板业务,2004年转向中小企业板,它为中国民营企业首次提供了IPO专用通道;2009年深交所又设立了创业板,进一步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然而,深交所创业板由于继续沿用了主板的核准制及IPO标准,人为抬高上市门槛,将众多优秀的创新企业拦在门外,这是深交所创业板设立时的历史局限性,也直接影响了创业板的前途与发展,在不知不觉中也背离了创业板设立的初衷和使命。直至上交所科创板的横空出世,创业板才有了一种失落感,并开始警醒,思考改革。

为此,深交所必须要抓住此次深圳改革的重大历史机遇,对创业板进行重新定位。我建议,既然上交所科创板已定位为“创新主板”,即大型创新企业板,那么,深交所创业板则应继续突出自身优势,服务中小创新企业,可定位为“创新初板”,让它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中小创新企业板”。

事实上,按照港交所的设想:一旦香港创新板(分为创新主板和创新初板)推出,香港创业板将会被改造为“中小企业板”。在这一点上,上交所和深交所也应有自己的明确分工与定位,并保持各自的特色与差异化运行。

(二)必须尽快复制科创板的注册制。

上交所科创板推行的注册制,无论从制度、规则到流程,均已基本成形,并已落地实施,深交所创业板完全可以全盘复制科创板的注册制,不必另搞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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