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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IP大火,文创产业的经济潜力有多大?丨长江产业观察

故宫IP大火,文创产业的经济潜力有多大?丨长江产业观察
2019-08-20 09:56:29 第一财经

文化创意产业是一条以文化、创意、内容为源头,通过产品化和服务化的形式,通过批发零售渠道的流动和分发,最终传递给终端消费者,实现经济增加值创造的产业化路径。文创产业概念内涵丰富,囊括了内容创意的生产、商品制造、流通、服务等多个环节。在中国,文化服务业是泛文化产业增长的核心驱动力。

从海外经验看,在经济增长遇到瓶颈时,文化创意产业能够提供增长的新动力。美国、英国和韩国历史上都曾经将文化产业作为提振经济景气度的一剂良药。从产业发展的角度看,2013年后中国的服务业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已经超过了工业,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虽然经济总量增速下台阶,但文化创意产业仍然维持了13%的高增速,相关产业占GDP比重也逐步提升到4.2%。

文化创意产业存在大量的自我雇佣现象,类似于“软性就业”。中国当前面临着经济下行带来的就业市场疲软,推行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能够缓解传统制造业换挡对劳动力市场的冲击。从长期视角看,中国第三产业吸纳的劳动力人口占比仍然远低于美国,预计未来仍将上升。

文化创意产业是国家重要的“软实力”,对于产业升级至关重要。中国凭借低成本的劳动力红利争夺全球制造业市场份额的阶段已经一去不复返,文化创意产业能够在产业升级中起到“助推器”的作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也将有助于中国制造业实现从OEM(原始设备制造商),向ODM(原始设计制造商),进而向OBM(原创品牌制造商)的转型升级。

在工业化的过程中,中国形成了为数众多的资源型城市,但在经济转型和去产能影响下,这些城市增长的支柱产业缺失,从英国纽卡斯尔和德国鲁尔区的转型案例看,只要利用得当,文化创意产业能够可以成为城市产业升级过程中,旧工业设施的创新利用途径,也能够助力这些后工业化的资源型城市实现转型。

整体看,我们认为,中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空间巨大。一方面,随着中国在数字化、互联网、5G等技术上逐步实现从跟随到超越,艺术传播载体的变革也将有希望带动中国在文化创意产业争得先机。更加重要的是,中国悠久的历史和文化积淀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最重要的沃土。中国有13个城市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选为全球创意城市。我们重点分析了故宫博物院的文化创意产业化思路,故宫文创已经能够从多个艺术载体,全方位、立体化地宣传故宫文化,通过布局产品设计、生产、销售的全产业链条,收到了非常好的经济价值,值得学习和借鉴。

虽然中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前景广阔,但我们认为适宜的外部政策环境必不可少,整体看,政策制定者能够在鼓励市场化、私有化和自由竞争,推出更加优惠的税收、补贴支持计划,以及加大对于版权保护的支持力度方面做出更多努力,以推动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文化创意产业:内涵丰富、形式多样

文化创意产业已经在中国蓬勃发展多年,但其内涵缺乏明确定义。“文化产业(Culture Industry)”最早由法兰克福学派学者本杰明(Walter Benjamin)在1926年提出。经济学家罗默(Paul Romer)在1986年提出新创意才是推动一国经济成长的源动力,此后1997年5月,英国首相布莱尔(Tony Blair)提议并推动成立了创意产业特别工作小组,“创意产业(Creative Industry)”的概念被提出。此外,1995年的西方七国信息会议上提出了“内容产业(Content Industry)”的概念,定义为“制造、开发、包装和销售信息产品及其服务的产业”,也是较为相似的概念。总体而言,文化产业、创意产业、内容产业,从广义的内涵上看并没有差异,都是指一条以文化、创意、内容为源头,通过产品化和服务化的形式,通过批发零售渠道的流动和分发,最终传递给终端消费者,实现经济增加值创造的产业化路径。

故宫IP大火,文创产业的经济潜力有多大?丨长江产业观察

整体上看,由于文化创意的艺术形式较为多元化,因此不同时期的研究者对“文化创意产业”这一概念都提出了不同的定义,直到今天,不同国家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界定和划分仍然存在差异。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13年发布的《创意经济报告》,具备广义内涵的文化创意产业整体结构呈现集中圈层式分布,主要包括:

  • 核心艺术表达:具有最高的文化属性,是最为核心的组成,主要包括文学、音乐、表演艺术和视觉艺术等;
  • 其他核心创意产业:对文化创作有直接支撑作用,是仅次于核心艺术表达的文化产业形式,主要包括影视、博物馆、画廊、图书馆、摄影艺术等;
  • 广义创意产业:更加广泛的文化性产业,主要包括出版、录音、电视、广播、电子游戏等;
  • 相关产业:主要包括广告、建筑、设计、时尚等。

故宫IP大火,文创产业的经济潜力有多大?丨长江产业观察

中国国家统计局在2018年4月修订发布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将文化相关产业主要分成了文化制造业、文化批发和零售业和文化服务业三大类,这一分类主要基于价值链条上不同的产业结构思路。截至2017年,文化制造业、批零流通业、服务业三大类产业增加值占比分别达到34.8%/9.6%/55.6%。2018年所有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总营业收入达到8.96万亿元,同比增长8.2%,其中文化制造业、文化批发和零售业和文化服务业分别同比增长4.0%、4.5%和15.4%,服务业持续成为泛文化产业增长的核心驱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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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主要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9个小类。其中,将前六类定义为文化核心领域,而将后三类定义为文化相关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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